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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子】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

2020-10-04 20:05:59浏览量(

摘要:海南万宁市购房,如果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原房屋被拆迁后,一般都采取补偿款与优惠价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既一方面根据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具体价值给付相应补偿款,另一方面根据原有房屋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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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 海南万宁房产网,如果你来过海南,看看万宁的天,看看万宁的白云,就一定有万宁买一套房子的冲动。

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原房屋被拆迁后,一般都采取补偿款与优惠价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既一方面根据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具体价值给付相应补偿款,另一方面根据原有房屋居住人口确定被拆迁人所能够以优惠价计算的安置房面积。可见补偿款是对物的补偿,而优惠价则是对人的安置处理。开发商允许被拆迁人根据人口数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对人的补偿。由于这种补偿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安置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特别约定,原则上应当予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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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海南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上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注意: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领取号码,排队等待),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

2、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海南购房款的海南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万宁市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3、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海南房产购买的。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海南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海南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海南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离婚海南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海南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海南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多生是非。

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离婚海南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所说的资料,还应该提交公正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海南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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